一、政策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》、《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度护士执业证书颁发和2004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湘卫医发[2004]18号)、《湖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湘卫医发[2005]2号)
二、护士首次注册
提供资料
1、《护士执业证书》副本原件;
2、所在工作单位护理岗位聘用证明;
3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近期健康体检表;
5、护士首次注册电子信息;
6、护士首次注册花名册。
三、护士再次注册
提供资料
1、《护士执业证书》副本原件;
2、所在工作单位护理岗位聘用证明;
3、近期健康体检表;
4、护士再次注册电子信息;
5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四、外省护士入省变更
(一)提供资料
1、《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》
2、《护士首次注册表》
3、原护士执业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
4、身份证原件
5、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
6、原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护士变更注册信息
(二)变更程序
按照《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》上的要求,先由原执业机构、原注册机关、原发证机关、现执业机构签署意见,由现工作单位或当地卫生局导入或录入电子信息,生成当地的护士执业证书编码报市卫生局,带拷贝市卫生局导出信息的U盘、变更注册表、原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,再到省厅医政处办理。
五、本省护士出省变更
(一)提供资料
1、《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》
2、原护士执业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
3、身份证原件
(二)变更程序
按照《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》上的要求,先由原执业机构和原注册机关签署意见,再到省厅医政处办理。
六、《护士执业证书》遗失补办:
1、在市级以上主要报刊上登报申明
2、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(正副本均遗失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具证明)
3、本人身份证原件
4、免冠正面半身照片
七、接待时间
每周一至五正常上班时间。